说到董文语,现在的90后可能不太了解,但在这之前的人应该都听说过这么一个杀人犯,他是浙江平阳人,总共作案五起,杀了6个人,还有两人重伤,并且强奸了4人。虽然董文语的案子已经了结了,但很多人还是非常好奇董文语的罪行和整个案件的侦办过程。对于这样一件惨案,相信人都不愿提及,但我们可以重新回忆一下,也是起到一个警醒世人的作用。
董文语杀死的美女有哪些
在2006年的3月11日到5月26日这两个多月的时间,在浙江的金华、福建的福鼎、江西的上饶连续发生了5起入室抢劫强奸杀人的案件,总共杀死了6个人,重伤了2个,在死亡的6个人中有5人是女性,其中四名都被强奸,作案的手段非常的残忍,经公安机关侦办,确认董文语为犯罪嫌疑人,发出A级通缉令,并面向全国悬赏缉拿。对于那些受害者的身份,公安机关处于保护他们的目的,从未向媒体公布。
董文语是怎么抓到的
从确认了董文语为嫌疑人以后,公安机关除了通缉以外,也一直寻找他的踪迹,但罪犯台狡猾,也没有什么太大的突破。在2006年11月16日的凌晨时分,董文语潜入一村民家中偷走了一部手机,但在从原路返回的时候被主人发现,被发现后从二楼跳下摔断了右腿,也就被村民抓获,当地警方也通过董文语身上带的通缉令和日记,确认了他的身份,第二天被公安机关刑拘。
董文语现在在哪里
被批捕以后,公安机关对董文语的众多犯罪事实进行整理,在2007年4月6日正式开庭审理,以董文语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和侮辱尸体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但因为涉及到了被害者及其家属的隐私,法院比没有公开审理。2007年6月28日,法院一审判决董文语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年7月18日。浙江省的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复核后,同意了原审判决,11月28日被依法执行了死刑,现在的董文语应该在地狱里忏悔他的罪行。
董文语犯罪经过
董文语一个作案五起,致使六人死亡,2人受伤的重要嫌犯,虽然董文语案件已经了解,但是还有一些人好奇想要了解当时案件的过程以及董文语杀死的美女等等。尤其是董文语是怎么抓到的这样的问题更是网友关注的焦点。虽然很不愿提起这样悲惨的杀人案件,但是回忆过去来吸取教训也是可以的,下面就一起回忆一下董文语杀人案的全部过程。
2006年3月11日至5月26日,浙江省金华市、福建省福鼎市、江西省上饶市连续发生5起系列入室抢劫强奸杀人案件,共杀死6人,重伤2人。经公安机关认定,上述5起案件为董文语所为。公安部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出A级通缉令,缉拿特大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董文语。
2006年3月至5月,董文语流窜于福建、浙江、江西等省,持刀在夜间攀爬窗户进入居民住宅,进行杀人、强奸、抢劫等犯罪活动。其间,共杀死6人(其中女性5人)、杀伤2人(其中重伤1人),并强奸4名女性,作案手段极其残忍。
2006年11月16日凌晨,董文语在四川省宜宾市象鼻镇爬窗进入一村民家中,窃得一部手机后从原路爬出窗外时,村民被惊醒并呼叫,他从二楼跳下时摔断右腿被村民抓获。当地警方通过审查并根据董文语携带的物品(通缉令及日记)确认了其身份。2006年11月17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拘,同年12月20日被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批捕。
2007年4月26日,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以董文语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和侮辱尸体罪,向法院提起公诉。5月16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董文语系列杀人、强奸、抢劫案(因涉及个人隐私,法院不公开审理)。
2007年6月8日,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董文语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犯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外,法院还判处董文语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52万元。
2007年7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同意原审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对董文语执行死刑。2007年11月28日,董文语被金华中院依法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