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短视频的兴起,明星模仿者在网络上层出不穷,这一现象不仅给观众带来了极大的娱乐性,但也引发了许多法律争议。特别是杨坤近日对模仿者“四川芬达”的起诉,引发了公众对于明星模仿与侵权之间界限的深思。这一事件的背后,反映了当前网络文化与法律保护的碰撞,究竟如何界定模仿行为的法律底线,成为了公众热议的话题。
2025年3月24日,“杨坤状告模仿者四川芬达”一案首次开庭,尚未进行判决。媒体曝光称,“四川芬达”曾在其视频中多次模仿杨坤,甚至夸张地改编其歌词,并在一些场合中涉及杨坤与其他歌手的恩怨,引发了杨坤的不满。据悉,杨坤的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删除侵权视频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早在2021年,满足大众需求的自媒体逐渐涌现,让不少网红通过模仿秀迅速崭露头角。李某与蒋某利用杨坤的形象制作搞笑视频,借此吸引流量。然而在网络评论区,不少网友表示对此行为并不认同,认为这不仅是模仿,更是人身攻击。
法律专家指出,明星及公众人物对模仿行为的容忍度有其限度,过度的模仿行为可能已触犯名誉权、肖像权等法律底线。律师林虎才表示,近年来随着自媒体的崛起,越来越多的模仿者为了博眼球不惜铤而走险,导致明星权益受到侵害。因此,形成了明星与模仿者之间愈发尖锐的矛盾。
除了法律层面,明星与模仿者的关系也揭示了公众对娱乐的消费方式。在不少观众看来,模仿行为未必是恶意的,部分模仿者也宣称为带来快乐而进行创作。杨坤的粉丝却认为“四川芬达”的模仿低俗且夸张,给杨坤的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
而类似的模仿风波其实早已有之。在过去的几年里,许多明星都曾因模仿者的行为而感到不满,甚至诉诸法律。例如,王宝强曾多次警告模仿者,最终以起诉结束。而网络上的山寨明星更是成了争议的焦点,他们以与实际明星相似的外貌和动作进行模仿,进而吸引大量观众。
面对当前的模仿现象,部分法律专家呼吁需要明确模仿的法律底线,同时也提示应加强对模仿内容的审核与监管。正如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的董建国所说,公众人物的名称、形象应当获得必要的法律保护,模仿行为如果达到引发混淆的程度,便可能构成侵权。
在这一背景下,方的治理措施也日益受到关注。面对侵权行为,许多社交采取下架、封禁等措施,但也有部分模仿者利用法律纠纷提升自身流量,形成恶性循环。
随着杨坤与“四川芬达”之间的官司向前发展,明星模仿与侵权的界限问题将愈发引人关注。法律界人士提醒,保护明星的权益有助于维护整个网络环境的健康发展,也能为大众提供更为良好的娱乐体验。面对纷繁复杂的模仿行为,如何明确法律底线,成为了对整个社会、法律体系的重要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