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这个词语如今大家肯定都不陌生,但是我国发生的第一起人肉搜索事件是什么时候大家知道吗?对于人肉搜索第一案的始末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所谓的人肉搜索重要的是什么人做的,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吗?并不是这样的,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有什么样的目的,做出人肉搜索这种事情来都是不道德的,当然可能你人肉搜索的对象确实不是什么好人,但这也需要法律来判断,并不是网友们人人都可以随便侵犯他人隐私的,而且人肉搜索一个弄不好可是违法的行为,到时候因为这件事吃官司就不好了吧?
人肉搜索第一案发生在2008年,在2007年12月29日晚,女白领姜岩在位于东四环一小区24楼的家中跳楼身亡,造成她自杀身亡的原因来自他的丈夫王菲。据了解这位女白领在2006年的时候与丈夫登记结婚,生前曾以“北飞的候鸟”的网名在博客上进行写作,自杀前两个月姜岩在博客中写下自己自杀前两个月的心路历程,晒出丈夫与一名女性的合照称二人有不正当两性关系,随后还在博客日记中显示出了丈夫的具体姓名、工作单位、地址等信息,也因为这份信息导致姜岩跳楼自杀后其丈夫王菲被广大网友“人肉”,这些网友都认为王菲的“婚外情”是造成姜岩死亡的主要原因,于是一些网民就发起了对王菲的“人肉搜索”,将他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详细个人信息全部曝光辱骂,更有部分网友前往王菲父母住处进行骚扰,他们家门口上也被刷写、张贴“无良王家”、“逼死贤妻”、“血债血偿”等标语。
在被网友人肉搜索之后,王菲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于是他将大旗网、天涯网、北飞的候鸟三家网站起诉至法院,索赔工资损失7.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及公证费用2050元,首次将“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推向司法领域,也因此催生出“人肉搜索”中国第一案。这件案子最终以两家网站被判侵权,王菲获赔精神抚慰金8000元为结果,当事人王菲之后的生活也慢慢平静了下来。其实无论人肉搜索的对象有多么的无恶不赦,无论最开始做人肉搜索的目的是什么,大家都不应该使用这种曝光隐私的手段来对他进行抨击,这是一种极为不道德的行为,如果仅仅因为公布在网上就可免责,那么等大家都去侵犯别人的隐私而无法被制止的时候,那真是非常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