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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73证券简称:公告编号:临2025-062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兼总裁娄燕儿女士、董事马哲先生、副总裁秦铭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吴慧铭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娄燕儿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裁、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马哲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秦铭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吴慧铭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具体职务(如适用)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娄燕儿董事、总裁、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2025.7.142027.10.15工作调整否-否马哲董事2025.7.142027.10.15工作调整否-否秦铭副总裁2025.7.142027.10.15工作调整是绍兴市卧龙两湖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否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娄燕儿女士、马哲先生的辞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娄燕儿女士、马哲先生和秦铭先生的辞任不会影
响公司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上述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且已完成了工作交接。吴慧铭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将尽快完成新董事的选举,总裁、副总裁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增补工作,同时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娄燕儿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秦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000股,辞职后将继续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管理持有的公司股份。
娄燕儿女士、马哲先生、秦铭先生和吴慧铭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娄燕儿女士、马哲先生、秦铭先生和吴慧铭女士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